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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3:19


汴鼓法[2015]26号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廉政监察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因我院庭室人员调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对审判执行部门等重点岗位进行补充调整如下:

第一合议庭:何云娣

第二合议庭:肖立新

第三合议庭:候丹丹

第四合议庭:李晓华

第五合议庭:毛 爱

第六合议庭:赵 丽

第七合议庭:张鹏飞

立 案 庭:张 月

执 行 局:李建军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张亚乐

以上监察员应发挥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为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克 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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