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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省法院第十司法巡查组反馈意见持续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04 09:56:47


    为认真解决省法院第十司法巡查组反馈意见中未整改到位、未整改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将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年底期间进行持续整改工作,现将方案明确如下。

    一、目的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市委开展的“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全市政法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对照禹王台法院违纪问题整改活动,适应立案登记制、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实施等新的工作需要,通过对省法院第十司法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持续整改,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促法院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整改问题以及责任单位

    (一)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高,表率作用不强,尚未形成足够的凝聚力、向心力,在一些问题上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不好,对干警关心不足。一些班子成员不注重深层次学习,政治及业务理论水平欠缺;有的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缺少全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一些班子成员胸襟不开阔;班子成员之间协作配合、互相补台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不擅于谋划工作,不会抓工作,满足于当二把手,执行力差,工作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干警交流谈心少,对干警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整改措施:

    1.叫响“向我看齐,跟我冲锋”的口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要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为的,领导自己首先不为。纪检组长要对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方面及时提醒。在督察干警的同时,也将各位党组成员纳入各类督察检查中,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中发现党组成员有违规行为,与普通干警一视同仁,一律通报。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政治处、监察室

    2.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充分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认真反思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互相多谈心,多沟通、多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把问题说透、把根源挖深,把整改措施定实、定具体,并狠抓落实。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政治处

    整改时间:每半年一次

    3.各位党组成员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参加分管部门的会议或召开座谈会不少于四次,与干警谈心交流,听取干警对其本人以及对党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了解干警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对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及时向党组报告。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研究室

    整改时间:每季度一次

    4.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坚持落实。将中心组学习的重点放在政治学习的同时,增加对管理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的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文件精神,增强政治素质。管理方面重点是基本理论、方法的学习。业务学习的重点是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统一裁判标准。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院党总支部

    整改时间:6月中旬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一年组织不少于6次集中学习。

    5.发放学习资料。购买政治、业务书籍发给各位党组成员。收集《人民日报》等社论、评论员文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周强院长讲话、张立勇院长讲话,中央重要文件,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改革等前沿问题等学习资料,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时间:6月中旬

    6.各位党组成员带头办案,每年至少承办案件2件。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审管办

    整改时间:年底前

    7.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讲业务。全年党课不少于1次,做业务辅导不少于1次。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政治处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党组成员廉洁自律方面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好,甚至有收受礼金现象。未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将监察室改为监察科。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处理违纪干警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纪检组监督多停留在节假日查车、日常工作纪律上,对一些深层次、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不到位。

    整改措施:

    1.各位党组成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全年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开展2次专题中心组学习讨论活动。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及中心组成员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全年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细化到位,理清边界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本院各部门

    整改时间:6月中旬

    3.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进一步完善、细化追责条款,明确程序,及时启动,形成常态。综合运用多种追责方式,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专项巡查、督察,通过查纠,增强效果。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处

    整改时间:6月中旬修订完善追责程序、追责方式运用等制度

    4.由政治处与区编委协调法院监察室更名问题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政治处

    整改时间:2015年年底前

    5.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力量,完善廉政监察员工作细则,形成办案合力,强力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改变查案不力的局面。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2015年年底前

    6.完善深化审务督察的机制,督察重点向立审执重点岗位、重要环节转变,出台相关规定,形成督察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6月底

    7.建立各位党组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各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向院党组述职述廉述学。纪检组对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述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各部门

    整改时间:每年6月、12月

    8.加强对廉政监察员培训,每年2次;廉政监察员每季度向纪检组监察室述职,及时了解各部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责任人:王翠娜、廉政监察员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9.针对信访举报,对苗头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与被举报人、被举报人主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10.加强廉政教育。6月底前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鉴史问廉》纪录片。利用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发布廉政消息。及时通报查处的违纪案件。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11. 党组书记、院长专题听取纪检组关于上级交办案件线索的情况汇报,组成专班逐案核查,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人:王翠娜

    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三)不良司法行为和作风方面

    部分案件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部分法官的司法作风不良,责任心不强。部分法官法律素养不高,业务能力欠缺。

    整改措施:

    1.审管办组织审委会委员、资深法官随机对正在进行的庭审进行考核,对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争议焦点归纳、庭审节奏把握等审判核心业务素质能力进行现场打分。庭审结束向审判人员反馈,提升其业务素质。

    责任人:周宏

    责任单位:审管办

    整改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

    2.每半年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选出优秀文书、较差文书。

    责任人:周宏、刘亚萍

    责任单位:审管办、研究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3.对审判效率不高案件进行提醒,通报。

    责任人:周宏

    责任单位:审管办

    整改时间:每月一次

    4.每季度组织一次发改案件、重点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集中评查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以案查人,一查到底。

    责任人:周宏、王翠娜

    责任单位:审管办、监察室

    整改时间:长期坚持

    5.整理编印《鼓楼法院干警明白手册》,发给全体干警。要让干警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政治处

    整改时间:6月底前

    6.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法官重温法官誓词活动。每个党员正式入党之日,作为党员的“政治生日”,每月组织该月过“政治生日”的干警重温入党誓词,谈心交流,学习提高。每年12月组织法官重温法官誓词,牢记法官职责。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院党总支部、政治处

    整改时间:每月

    7.邀请专家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为办案人员购买业务书籍。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研究室、政治处

    整改时间:2015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8.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征求有关法官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法院建设等方面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单位:办公室

    整改期间:2015年年底

    (四)法院建设方面

    本院政法专项编制缺编 9 人,近三年没有辞职人员、调出7人、退休6人,法官年龄整体偏大,后备力量不足,法官断层问题突出。进一步加强罚金、诉讼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

    1.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将缺编人员补齐。

    责任人:刘亚萍

    责任部门:政治处

    整改时间:长期

    2.5月份开始,抽调财务人员联合纪检、业务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罚金、诉讼费管理、乱收费问题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章立制。整改后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责任人:周宏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时间:6月底

    3.对本院存在的判决后仍继续由原告方垫付诉讼费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责任人:周宏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时间:2015年6月底前

    (五)财务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登记及监督工作。

    整改措施:

    1. 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

    责任人:周宏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时间:6月中旬

    2.对照禹王台法院违纪问题,各部门自查自纠,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变相私设“小金库”,严禁收费与办公经费、个人奖励挂钩。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自查自纠结束后,从6月15日开始,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一旦发现仍有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

    责任人:各位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各部门

    整改时间:6月15日前

    3、引入监督机制。邀请审计部门每半年对我院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人:周宏

    责任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时间:2015年开始长期坚持

    三、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持续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认真查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各党组成员对主管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督促,确保各部门整改扎实进行。

    3.纪检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

    4.各部门根据自身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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