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找茬敲诈钱 财未捞成蹲入监
作者:谢明英 肖立新 发布时间:2010-06-11 10:06:06
在公路上故意找茬拦截路人敲诈钱财。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有期徒刑七个月。
2009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张军在杏花营往西的公路上,拦截被害人祁红驾驶的货车,以祁驾驶的汽车轧住石子打伤人为由,敲诈现金600元。
2009年12月4日晚8时,被告人张军在开尉路仙人庄段,拦截被害人李明的货车,以同样的手段敲诈现金14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敲诈公民私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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