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开封鼓楼法院受理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发布时间:2010-07-14 09:13:23


   7月13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被告人石雨,男,1989年9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于2009年5月8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经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5月21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逮捕。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5月8日8时,被告人石雨和其女朋友付鑫发生矛盾,为阻止女友坐飞机去上海,使用开封市西坡街一公用电话向河南新郑机场客服电话96666打电话称飞往上海的班机上有炸弹。新郑机场接此恐吓电话后,对飞往上海的八架飞机停止飞行,出动大量警力进行安检,出动防暴设备对飞机、候机楼及停机坪进行搜爆排查,检查后发现为谎报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机场秩序,造成新郑机场损失共计20.2万元。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认为石雨故意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照《刑诉法》之规定,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