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规定,5月5日上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自2016年1月1日起,通过本院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在法院一号审判大厅公开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力和责任的起始点往往是从宪法宣誓之后正式开始。宪法宣誓这一形式也是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一实质内容服务的。宪法宣誓誓词,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将有力地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宣誓仪式上,任职人员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领誓人和新任命的助理审判员走到宣誓台前并排站立,面向国旗,右手举拳,共同作出庄严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