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抽取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和受贿案。
2008年5、6月份,被告人王东在担任开封市水系二期C地块拆迁工作指挥部第三工作组组长期间,不认真审查其负责的第三组内拆迁户提供的户名为安文烨等十份建筑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致使10份虚假、伪造的建筑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计建筑面积为853.85平方米的无证房按照有证房屋的拆迁价格得到拆迁补偿,给国家造成1219661元的经济损失。同年6月,拆迁户吕明、吕川姐弟二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吕明分两次送给被告人王涛现金28600元,吕川在房屋拆迁中获取非法利益10万余元。
人民陪审团在认真听取控辩双方诉辩意见后,对该案进行了集体评议,并当庭发表陪审团意见。合议庭决定综合参考陪审团的意见,对案件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