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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五项举措” 落实省高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6-07-21 09:22:35


    7月18日,在省高院召开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鼓楼法院立即召开会议,学习省高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半年执行工作。院长殷雷萍、副院长宋岩、政治处主任刘亚萍、执行局局长杨中阁,刑庭、立案庭、审监庭等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下半年执行工作,殷院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明确任务,树立信心。根据“军令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时间表、路线图,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层层传导压力、人人都有责任,确保工作实效;二是理清底数,有的放矢。针对省高院要求的三类案件分类建立台账,要摸清底数、查明案情,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清理工作;三是作出承诺,违诺担责。案件台账务必真实、准确、客观,对清理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甚至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追责到位,依法依规处理;四是规范执行,杜绝瑕疵。要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守法律底线,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不能有任何瑕疵;五是紧张有序,劳逸结合。要注重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工作,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休息计划,确保执行干警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刘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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