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秩序和人员的安全,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期坚持从细微环节抓起,严格规范司法警察值庭工作,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力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鼓楼法院法警队积极开展技能练兵活动,从对法警的坐姿、站姿、传递证据等动作开始,一招一式进行逐项训练,严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范法警提审押解、值庭动作的具体要求,提升法警值庭的驾驭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层层汇报制度,及时制订预案,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为确保每一次庭审的安全无误,该院实行“五步”规程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
一、庭审前, 需调配法警辅助开庭的部门,除紧急情况外,均应提前通知法警队,由警队负责人根据调警条件和警力需求进行合理调配。发出调警令后,法警应主动与用警单位联系,详细了解庭审时间、地点、案件性质、人犯数量及可能到庭旁听的群众人数等情况,充分预料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值庭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慎密细致,有效预防。
二、开庭前法警将被告带至羁押室,应当对被告进行遵守法庭纪律的教育,加强安全保卫措施,防止人犯串供、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按起诉书中记载的被告次序将其列队侯审,严密察看和确定押解被告上下庭的路线和出入口,准确划分出审判区域和警械区域,杜绝隐患的发生。
三、庭审中,正式开庭后,法警的值庭工作应按照突出重点、全面防范的原则,有条不紊、认真细致地依法进行。要熟悉审判区域环境,明确审判区域内各诉讼参与人座位相互间的距离;设计好庭审中传递证据时的步伐和动作;观察了解审判区域的周围环境,洞察可能导致人犯脱逃的隐患,充分预计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等等。对当庭发生的任何不听劝阻的相关人员,可果断处置,带离法庭。
四、庭审后,法庭审理完毕,值庭工作告一段落,但针对庭审后仍有可能发生的一些特殊或紧急突发情况,如判决结果引起人犯情绪上的波动,人犯亲属、旁听群众可能出现的过激言行等等,这些情形的出现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审判活动能否顺利结束。因此,法警在此阶段仍然不能有丝毫松懈,并应做到时刻警惕人犯的情绪波动,加强防范外围的戒备。
五、规范值庭范围,突出保护重点。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法警均应到庭进行值庭,将值庭切实深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可针对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进行参与值庭人员的合理调配,最大限度的确保各类审判案件的庭审活动、人员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