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第六合议庭快速、成功审理了一起讨要农民工工资案件,从开庭到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仅仅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超高的工作效率,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16年8月11日下午15时,第六合议庭法官杨志华开庭审理了原告郭山(化名)诉被告李刚(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为被告承包的8号楼主体结构钢筋构件项目提供劳务活动。原告按照约定履行劳务合同后,被告下欠28496元工资款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要,双方产生纷争,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款。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庭审结束后,细心地杨志华法官发现,原告由于家里经济困难,立案时诉讼费申请缓交,获得了鼓楼法院的许可。考虑到此案系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法官站在一个家境窘困,数次讨要工资失败的农民工兄弟的角度上,充分理解当事人的急切心情,经慎重思考,本案事实清楚,杨志华决定对此案快速办结。开庭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杨志华一方面通知原告办理诉讼费交费手续,同时着手撰写法律文书,快速无误地打印出判决书。当天下午16时多,书记员吴颖就将判决书送达给原告及法律援助代理人手中。
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郭山对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高效办案,敬业爱民的工作态度和情怀给予了高度评价。鼓楼法院针对此案快立、快审、快判,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官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有效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鼓楼法院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