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很多农民兄弟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于法于理不容。8月1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当工人兄弟拿到8000元工资款时,脸上乐开了花。
2014年3月,原告陈飞(化名)跟随被告郑龙(化名)在开封市一工地打工,工作期间,钢筋工、木工均由原告承担,6个月的工程完工后,被告却只给了原告部分工资,至今仍欠原告8000元。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原告向鼓楼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判令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郑龙偿还原告陈飞欠款80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院领导非常重视,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迫性,指示一定要快立、快执,最大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局干警王辉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郑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由于郑龙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状况,企图逃避执行,干警王辉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展开了调查,并对辖区内所有被执行人可能开设的存款账户进行了查询、冻结;同时对被执行人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情况,财务情况等展开调查,并对查找到的财产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封、扣押。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想方设法寻找案件突破口,数十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随后,郑龙得知自己的资产被查封、扣押,银行帐户也无法启用,上了法院的失信人黑名单,必将会影响到自身出行问题,公司信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郑龙终于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避执行,终将无处可躲,无处可藏。最后,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将拖欠的工资款8000元交到了法院。
当农民兄弟拿到执行款时,对该院执行的快立、快执,圆满执结予以了高度称赞,称执行干警王辉为“执法为民的好干警”。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执行干警们认为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大家心里也感到了由衷的满足和欣慰。干警们整理好思绪,明天,他们又将带着饱满的工作热情,怀着司法为民的情怀,投入到下一个执行战斗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