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三思总有败,人能百忍自无忧”这是走进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信访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温馨提示牌,它也涵盖着接待人员的真诚忠告。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在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鼓楼法院诉讼信访大厅积极探索新的接待来访群众的方式方法,帮助群众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在提升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同时,营造出一个让群众能说理、能倾诉的地方,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接待中心通过三个“改变”大力推动工作开展。
一、改变工作作风,更好的服务于民。待群众象一家人,进门让座、倒水,视群众如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制订行为准则,规范接待用语,创造文明、干净、整齐、舒适的接访窗口,维护法院良好形象,使群众到法院像回到自己家一样温馨,使群众向法官倾诉时,象和自己家人说话一样亲切。
二、改变工作思路,善于换位思考。 在信访接待中,工作人员转变以往“中转站”的角色,把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分为等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件件有落实。对于来访群众,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耐心问清原委,详细记录登记,迅速与责任法官沟通,最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让群众倒“苦水”,诉心声,切实做到有访必办、有访必果、有果必服。
三、改变工作方式,多渠道接待群众信访诉求。增加书信、电话、网络信访平台,拓宽信访入口,并将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设立投诉信箱,建立监督屏障,便于人民群众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进行实名举报。同时增添了案件流程查询机,方便来访群众实时上网公开查询,方便来访群众对案件进展过程一目了然,跟踪查评。
通过三个“改变”,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度、满意度、信任度。据统计,2016年鼓楼法院信访大厅共接待涉诉信访案件233件、298人次,协助院领导接待151件、178人次,诉前调解45件,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17人次、13.7万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905人,免费为信访、涉讼、调解群众复印材料175次,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得到了当事人及来访群众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