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被告蒲百盛与白广宗曾向原告仝宝华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到期归还5万元后,余款经多次催要并未归还,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一个月的时间为申请人追回了35万元欠款。
被告蒲百盛与白广宗曾向原告仝宝华借款本金40万元,并约定了日期归还。但还款日期到达之时,二人却以种种理由推托拖欠,致使仝宝华无法拿到自己应得的钱款。无奈之下,原告仝宝华将蒲百盛与白广宗起诉到了法院,经过法官多次对蒲百盛与白广宗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蒲百盛与白广宗应在2017年9月3日之前分期将所有借款全部还清。在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蒲百盛与白广宗仅仅归还了5万元,并且三番五次的推诿耍赖,不愿将全部借款归还给原告仝宝华。万般无奈的仝宝华,再次来到法院寻找当时为自己调解的法官,法官告知仝宝华,按照此情况,仝宝华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当天进行了执行立案,第二天就分到承办人手中,经过对卷宗的查阅和对仝宝华等人的询问,执行法官靳军伟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蒲百盛与白广宗送达执行手续,同时通过执行网络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进行调查。经过仝宝华的线索提供,以及执行网络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开封某地的两套房产。于是靳法官一边通过电话与蒲百盛和白广宗联系,另一边着手于查询该两套房产的具体情况,在多次联系劝说蒲百盛和白广宗无果后,靳法官决定对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并再次联系两被执行人,如若不将欠款还清,将对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强制腾空,并做出评估和拍卖。被抓到把柄的二人,惊慌之下不再推托耍赖,于10月10日于申请人见面,双方写下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决定将剩余的35万元借款在10月25日前全部还给申请人仝宝华。
终于,在10月22日,申请人仝宝华的银行账户收到了被执行人蒲百盛转来的35万元借款。十分欣喜的申请人于23日来到鼓楼法院告知执行法官,自己收到了钱,并签写了收到条,对执行工作表达了高度的赞扬。
(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