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办案一组顺利为一位申请人虎丽讨要到了借款,经历11天的时间,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也顺利执结。
原告虎丽于2017年曾借给当时是朋友的袁亮20930元,但因袁亮迟迟未还,虎丽屡次打电话给袁亮催要借款,袁亮都以手头没钱为由推诿。无奈之下,虎丽在2017年9月将袁亮起诉至法院,经过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袁亮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虎丽20930元。
在调解生效之后,被告袁亮却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虎丽焦急地等待了一个多月,却迟迟等不到袁亮给自己转账汇款。无奈之下,虎丽于2017年12月14日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之后,当天便送到了承办法官靳军伟手中,靳法官一边着手对被执行人袁亮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一边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袁亮来法院接受询问和财产申报。但是袁亮在电话中一直以自己在外地干工地为由,推诿搪塞拒绝来法院;在12月18日,靳法官再次打电话给袁亮,责令其如果不在12月25日来法院进行财产申报,便要对其进行强制措施;袁亮再次以工地为由推诿,靳法官经过之前对工程工地的调查了解,知道最近因为空气污染原因,工地已经停工,靳法官一语便道破了袁亮的谎言。眼见谎言被识破,袁亮只好承认,并保证一定会在12月25日前往法院。
12月25日如期而至,被执行人袁亮也如约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崔天龙的询问下,袁亮申报了自己的财产。但袁亮申报完之后,崔天龙干警却发现袁亮名下并未有任何财产,知道袁亮说谎的崔天龙干警当即拿出了袁亮的银行流水账单,并责令袁亮解释其银行流水账单上的进出账是何原因。袁亮只能实话实说,表明该钱款是用于自己投标工程的。对于袁亮谎报财产的行为,崔天龙干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袁亮如果当天不能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就对其施行司法拘留措施。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后,袁亮打电话通知了自己的家人,送来了拖欠申请人虎丽的借款20930元。见到袁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崔天龙干警也长舒了一口气,并再次对被执行人袁亮进行了批评教育。收到案件款的崔天龙干警在送走袁亮后立即打电话给申请人虎丽,通知其到法院领取自己的执行款。得到通知的虎丽立即赶到法院,领取了自己的执行款。激动的虎丽连连对崔天龙干警道谢,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也顺利执结完毕。
事后靳军伟法官强调:执行工作就要勇于发扬亮剑精神,不畏艰难!
(文中涉及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