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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未结束 恢复执行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8-09-19 21:18:46


    “谢谢法官,多亏您尽职尽责我才能这么快拿回欠款。”申请执行人郭某拿着3万元执行款并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连声道谢。9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执行的案件。

    2016年8月原告郭某借给被告柯某3万元,合同到期后柯某拒绝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将柯某诉至鼓楼法院,经法院审理支持原告诉求,责令被告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3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柯某不仅没有还款而且也联系不上,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无奈之下郭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但依旧无人问津,执行法官遂向看守所、银行等地展开调查,发现柯某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拘役二个月且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因此只得先终结本次执行,待柯某刑满释放后在恢复执行。

    柯某刑满释放后,为躲避执行离开了户籍地,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柯某在郑州某银行有资金流动,推测其可能身处郑州某处。执行法官立即与当地派出所和银行联系,经多方联动顺藤麻瓜终于找到柯某住处并将其拘传至鼓楼法院。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明理释法,告诫他如不履行义务将受到严重惩戒后果,自己出行不仅会受限,生活中的许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还会再次受到牢狱之灾。柯某思前想后终于答应将3万元执行款归还。至此,这起恢复执行的案件最终尘埃落定。

    在此奉劝各位失信“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诚信守法及早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出路。鼓楼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灵活执行,用足用好失信、拘留、拒执罪“三大利剑”,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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