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赖账拒不归还,今朝慌忙主动履行。1月2日,被执行人“敬酒不吃吃罚酒”,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番释法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面对“明晃晃”的手铐,被执行人当场服软,主动履行了全部330万元执行款。
2017年1月,原告外国语学校与被告向日葵小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原、被告双方合作办学30年,期间,被告将本校土地、设备设施交与原告合作办学,
原告每年支付300万元作为合作办学费用。协议签订当日,原告依约将200万元定金打入被告账户,可被告却不信守承诺,不按约定时间让原告进校装修,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鼓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向日葵小学双倍返还原告外国语学校400万元定金。但拿着生效判决,原告仍迟迟追不回欠款,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向日葵小学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可是,被执行人却毫无动作,对法院的多次传唤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但均一无所获。见此情形,
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立即驱车来到该学校寻找其负责人赵某,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可赵某依旧我行我素,坐在椅子上两手一摊,以没有钱为由来搪塞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见其态度果断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局,执行法官并未立即将赵某实施拘留,而是再次对其动之以理、寓之于法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赵某仍不为所动,执行法官只得将一纸拘留决定书亮在赵某面前,并准备对其带上戒惧送至拘留所,此次此时,赵某才明白法院要动真格的,慌忙转变态度,改口要履行。执行法官遂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款事宜,在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主动放弃70万元欠款,见申请人态度诚恳,被执行人当场通过转账的方式履行了330万元执行款,案件至此终于得以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