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鼓楼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赵某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赵某以没钱为由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赵某对此置若罔闻,多次电话督促,赵某也始终无动于衷,反而将执行法官的电话“拉黑”,经万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赶往赵某所居住的小区,当面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不积极配合,妄想一拖再拖。法院经查赵某名下有银行存款,法官将银行卡冻结,并强制扣划其中的37868元存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鼓楼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多措并举制裁规避执行的“老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