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冻结银行卡、上“黑名单”,以及耐心释法说理“软硬兼施”的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11500元执行款,这起劳动争议案终于圆满执行结束。
邓某在某广告公司担任文员工作,2018年10月,邓某因赔偿金、双倍工资、养老保险金与某广告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在与公司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邓某向鼓楼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该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广告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前支付邓某11500元。可调解书生效后,广告公司仍没有依约履行,邓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广告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但其既不报告财产,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遍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证券、车辆等信息,并将有存款的银行卡予以冻结,同时,还将该广告公司法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其各项经济活动造成极大的影响。除了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还耐心做公司法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18日,在执行法官软硬兼施的措施下,被执行人终于“投降”,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履行了11500元执行款。至此,案件终于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