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省市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河南高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的提示》《开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暂时关闭接访场所引导群众网上信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当事人工作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确需起诉立案的,请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进行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有申诉信访诉求的群众,上班时间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电话咨询,非上班时间需咨询请拨打值班电话23809621,也可通过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本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三:执行立案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对用于疫情防控防治的物资以及各类捐赠救援款项、物资,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暂时停止,敬请谅解。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
五:疫情防控期间,确因办理诉讼等事务需进入法院的所有人员[因我院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可能不在院里,故建议您到院办事请先采用电话(手机、下方我院公示座机)等形式与相关人员联系,以免空跑],需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询问身份状况等相关检查,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法院。
六: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上班后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