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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线执行|执行法官“微”调解 姐弟解怨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0-04-01 17:21:57


    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中队队长徐勇、副队长张亚乐利用微信视频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姐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姐弟俩重拾亲情,被执行人当天履行18000元执行款,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2年被告郭明欲购买郑州某房屋,但其因缺乏资金无力购买,遂与原告(姐姐郭雪)协商由姐姐出资以原告名义购买。2018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协议一份,约定由于被告无钱购买此房屋,房款全部由原告所出,房屋由原告所有,被告不得将房屋出售、转让等,如违约除了返还原告全部购房款外,另支付违约金10万元。2019年,原告发现被告将此房屋出售给第三人,遂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多次催要无果,姐弟俩最终对簿公堂。经法官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280000元、购房指标款110000元,并赔偿违约金100000元,共计49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受疫情影响,张亚乐第一时间采取邮寄、电话的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翻阅卷宗时,张亚乐了解到双方为亲姐弟,认为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双方亲情恶化,于是决定用调解方式解决该起执行案件,以维护双方的姐弟情。为保障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张亚乐电话联系了姐弟俩,很快便与双方建立起一个微信调解群。调解过程中,姐弟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缓和姐弟间的关系,徐勇、张亚乐分别从维系姐弟手足情为切入点,站在双方角度将理、义、法、情,融讲通透。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和说服教育,双方态度平缓,郭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还款,今后每月会按时将自己的工资、住房公积金转至姐姐账户,直至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起亲情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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