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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鼓楼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6-28 09:37:10



    日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文件精神,鼓楼区人民法院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鼓楼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精神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彰显公平、力促正义,在司法引领、营造诚信法治社会环境方面,展现了崇法、公正、为民、廉洁的法院形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此次顺利蝉联,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齐心协力的结果,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站在新的起点上,鼓楼法院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继续用文明之风助推法院队伍健康向上发展,用文明司法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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