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崭新的2021年同时到来的,还有我国首部民法典的正式施行。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1月4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紧跟时代脚步,在民法典实施伊始,开庭审理首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将民法典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更加高效、便捷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9年4月25日,被告翟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孟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上午9时,在五号审判庭,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在张鹏飞法官的指引和释明下,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有序进行后结束。庭后,在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后,张鹏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及旁听亲属讲解了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规定,案件将择日宣判。
民法典颁布以后,鼓楼法院通过聆听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培训,促使法官能够准确理解民法典中的条文要义,做好新旧法有效衔接,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秉持公正司法原则,强化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