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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英模 树典型|法治阳光普照少年 捍卫公正有为有情——张鹏飞

发布时间:2021-04-15 16:25:34



    张鹏飞,2011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法院,历经刑事、行政、民事多个岗位,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负责刑事、民事案件审理,同时刑事案件中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全部由其负责。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员额法官,十年来,张鹏飞同志始终怀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对人民利益负责的态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一颗赤诚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奋斗。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张鹏飞认为,对于普通刑事案件而言,每份判决都代表着一次终结;但于少年审判案件,教育挽救才是重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张鹏飞都会仔细翻阅卷宗研究,全面掌握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生活学习、成长经历和社会交往,仔细分析犯罪心理。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审判理念,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帮扶力度,深刻解释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使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同时,在未成年人同意的前提下,邀请亲属、朋友、老师等参与法庭教育,唤起未成年人心底的声音,帮助其认识己过,教育挽救感化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积极贡献。

    对于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积极联系被害人家属,与其沟通交流,倾听被害人家属所思所想,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帮助被害人家属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尽快让未成年人被害人走出阴影,恢复自信,回到正常生活中。他审理的王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为被告人的子女,结合案件双方系亲属的特殊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判决生效后,及时与社区矫正机构对接,让被告人接受社区矫正,既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律制裁,也确保被害人不因长时间没有家人陪伴影响健康成长。同时,张鹏飞法官也多次与被告人的配偶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劝导其既承担起对被告人的日常监护责任,也要承担起对被害人教育疏导安抚责任,修复家庭亲情,使该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生活中来。该案的审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发展的基石,青少年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张鹏飞审判团队通过法治讲座、与学生近距离交流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主动走进鼓楼区五一路二小、大厅门小学开展未成人防溺水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教育活动。为扩大普法教育宣传范围,他还打破了传统的基层法官一般在本辖区进行宣传教育模式,跨区域到金明中学为中学生进行普法宣传。

    法制教育应具有针对性,且应符合未成年人的认知方式和思维习惯,才能更好地发挥“预防针”的疗效。通过为小学、中学不同层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实现从传授法律知识到培育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的转变,创新和拓宽法律教育渠道,逐步建立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受到学校、家长和在校生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事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倍加关切,这也对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张鹏飞团队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新机制、新方法,对杀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绝不姑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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