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不太懂法律,但我始终相信依靠法院肯定能把钱要回来,真是谢谢你们了!”12月24日晚19点,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晓光将“案款已到账速来领取”的好消息通知到案件当事人李女士,及时为孩子领到抚养费后,她激动地致谢法官。
事情起因,2016年,李女士与张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李女士抚养,张某定期支付抚养费。但因张某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女儿张某昕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由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判决生效后,张某作为孩子父亲,一直不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11月,其女儿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晓光第一时间冻结了张某的微信、银行账户,并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张某既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未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致电张某,但均无法接通,但他并未因此而气馁,坚持每天抽时间拨打电话,最终,张某接了电话,并表示在当月10日前一定履行。可到了约定期限,张某仍未有任何行动,且屡次拒接法官电话。
为尽早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再次对案情进行梳理,并通过执行流程系统对张某的财产进行查找,发现张某在外地有一套住房。遂迅速和执行法警携带查封手续找到该住房,在张贴腾房公告时,住房内的住户表示该房产已由其购买,与张某无关,执行法官耐心向该住户释明案情,以及法院相关措施。当天下午,张某在得知法院一系列行动后,慑于执行压力,主动致电执行法官,并积极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