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耐心工作,不仅帮我完成了房屋买卖,又还清了银行的欠款!”被执行人孙某感激地说。近日,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晓光的倾力调解和协调,仅用三天时间巧妙实现了申请人、被执行人、购房人三方互赢的结果。
事情起因,2021年9月,孙某因未及时清偿个人信用贷款被某银行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孙某的银行账户及名下房产被冻结、查封,但其仍未主动到庭答辩,最终,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当天,执行法官王晓光即对本案案情进行了梳理,并通过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账户扣划了7万余元。随后,执行法官找到孙某工作所在地,得知孙某正与案外人沟通卖房事宜,因房产被法院查封,购房人有顾虑,故迟迟未签订合同。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通知孙某及意向购房人一起到法院,确定孙某所说属实后,便告知购房人,孙某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且目前尚有余额未划扣,余额与双方约定的房产成交价足以偿还欠款,如购房人愿意将购房款交到法院,既可以帮助孙某及时清偿欠款,法院接到该购房款后,也会及时出具房产解封手续,帮助双方顺利过户。
第二天,孙某与购房人一起来到法院,将购房款现金14万元交到法院。当天,法院即出具了房产解封裁定,并向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解封手续,使涉案房产顺利过户,该起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