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地见效,在为民服务中展现新作风,3月1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干警王佳辰等一行三人来到当事人高老太太家中,为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经了解,高老太太今年66岁,在2021年末,她在家门口骑电动三轮车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导致其骨盆骨折,下肢无法移动。后期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已支付了一大笔医药费,但保险公司仅能为其垫付9000元。目前,高老太太已出院在家休养,希望能起诉一部分先期的治疗费用后再进行伤残鉴定。
该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立案材料,专程来到高老太太家中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耐心指导老人填写立案审查表、地址确认书等诉讼材料。法院干警还不断宽慰高老太太,好好在家休养,保持心情舒畅,法院会尽快立案进行审理,并告诉高老太太及其儿子要坚持治疗,在无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司法为民无止境,它不仅体现在一个个公正裁判中,还体现在每一项为民服务举措中。鼓楼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让立案不再难,为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