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事”系民生,民生无小事。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亚乐心系群众切身利益,经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积极沟通,快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仅用一日为申请人执行到位4万元劳动赔偿款。
王某自2018年5月1日起入职开封某建设公司工作,在其分公司开封某地产公司任中心总监一职,月薪3万左右。之后,由于公司效益不好,从2020年5月开始欠发王某的工资,至今已欠发22万余元。王某多次找开封某建设公司协商无果,无奈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亚乐依法向开封某地产公司及开封某建设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该公司,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代理律师讲解企业诚信的重要性,以及纳入“失信黑名单”公司将面临的种种限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连续苦口婆心的督促和劝导下,开封某建设公司当场履行案款4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公司承诺于2022年5月20日前付清剩余案款,同时,开封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自愿作出担保,如被告未如约履行全部案款,魏某将与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判决书的履行义务及清偿责任。至此案件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