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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送法进机关” 为市供销社宣讲《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2-06-21 17:32:59



    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实践活动,持续营造《民法典》宣传良好氛围,6月13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侯丹丹受邀,为开封市供销社6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

    在此次授课活动中,侯丹丹法官依据《民法典》的亮点和与自身权益相关的部分,结合现实案例,就婚姻家庭编中新增“离婚冷静期”如何行使婚姻撤销权,物权编中新设立“居住权”对我们日后生活有何影响,遭遇“高空抛物”如何保护头顶上的安全,“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遭受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赌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区电梯广告收益是否属于业主共有”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释。

    讲座结束后,侯丹丹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专业解答,现场互动频繁,气氛活跃。大家纷纷表示侯丹丹法官的讲课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十分精彩,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仅丰富了自身的民事法律知识,还提高了在工作中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鼓楼法院长期以来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坚持以服务大局,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为己任,全面推进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多种普法形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律意识,着力为构建“平安开封”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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