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设圈套盗窃女车主 聋哑人犯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12-27 14:34:47


    一人敲窗分散车主注意力,另一个快手盗走提包,两个聋哑人正是利用这样的手法将被害人刘丽的提包偷走。12月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宝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被告人孟林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9年12月14日18时,被告人张宝伙同孟林(均为聋哑人)经事先预谋,在中山路中段一商店门口,由被告人孟林负责敲被害人刘丽的汽车窗户,转移被害人的注意力,再由被告人张宝将刘丽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提包偷走,内有现金6000余元、身份证、银行卡等物。被告人张宝分得赃款2000元,已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宝、孟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私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由于本案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均是积极参与,不足以区分主从,故被告人孟林的辩护人提出孟林系从犯的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且又系聋哑人,在本案中实施的不同的行为,决定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