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法槌落下,6月13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该案由鼓楼区法院院长李雅奇担任审判长,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善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该案当庭宣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鼓楼分局公安干警、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80余人旁听庭审。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系某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4月至11月期间,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工作平台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查询后拍照通过陌陌软件将图片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0650元。刘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刘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围绕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来源等问题充分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刘某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流畅、有条不紊,充分落实了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的司法理念,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当庭以被告人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通过此次庭审,使我深刻认识到,一定要严守工作纪律,更不能知法犯法。”一名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感慨说道。此次公开庭审,不单是一场庄严的司法审判,更是一堂直观且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实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法检两院坚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力度,以及对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视。下一步,鼓楼法院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时刻牢记司法使命和责任担当,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