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实现“双赢”局面。
2022年5月,原告河南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公司签订价值30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原告按约交付货物后,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仅支付5万元货款。经三年多次催收未果,原告于2025年1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23万元货款及7万元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研判企业经营档案,发现两家企业自2018年起累计完成二十余次交易,合作金额超千万元,具备良好互信基础。考虑到机械制造行业招投标对企业涉诉记录的高度敏感,法官确立“护商誉、保合作”调解方向展开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引入“信用修复沙盘推演”,向双方展示不同处理方案对企业征信评分、投标资质的影响数据。最终,四川某公司因担心诉讼影响招投标,在2月即分多笔支付完毕剩余货款。河南某公司放弃违约金,向法院申请撤诉。
近年来,鼓楼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司法护企、司法惠企、司法安企为目标,统筹立审执各环节、各领域,精准发力,全力打造“服务高效、办事便捷、群众满意”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在这片沃土安心扎根、暖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