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邻和睦,胜似远亲。但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虽然看起来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不及时化解,极有可能演变成“大问题”,破坏邻里关系。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秉持“以人为本、柔性执行”的理念,成功执结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既妥善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又维护了邻里情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某与姚某两家共同居住在某老旧小区同一院落内。1986年,双方在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姚某因需要盖房长6米、宽2米,盖好后房西空白处由王某使用。后王某在该空白处搭建杂物棚,用于搁置杂物。2024年7月,姚某称在下雨期间该杂物棚易存水后漏到其厨房,故自行将该杂物棚拆除,双方就此再次产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鼓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姚某将该杂物棚恢复原状。姚某未予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考虑到双方系多年邻居,且均为80多岁老人,为避免激化矛盾,妥善化解纠纷,执行人员坚持调解优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多次前往双方家中,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说。但双方老人矛盾已久、积怨颇深,都不愿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执行人员又转变思路联系双方的子女,从促进邻里和谐、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用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折旧等因素,引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群众事,无小事,最是“小事”显担当。此次案件成功解决,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温度与社会关怀。今后,鼓楼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