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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国钱币车上设骗局 东窗事发积极退赃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1-03-11 10:51:55


    一人挑头,众人帮忙,长途车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行骗,最终获得了可悲的下场。2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桂玲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8月3日上午,被告人张桂玲结伙小龙、小想、大个、小宾(四人大名不详,均在逃),张桂玲冒充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在开封至长葛的长途汽车上,以十几张面值500元的秘鲁币,骗取王东现金50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后从所骗银行卡中取走11300元。 诉讼过程中,张桂玲与被害人王东达成退款协议,主动退还诈骗款118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桂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民款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桂玲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还赃款,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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