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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一克 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09-09-11 15:34:00


 被告人王立贩卖毒品一克多,却要蹲入监牢一年。日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1月6日9时,被告人王立携带五包(重量1.60克)毒品至市徐府街和书店街交叉口处,以每包100元的价格将其中的二包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张军,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王立携带毒品中含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立故意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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