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鼓楼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1-03-22 09:45:05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办案的新机制。

    一是重点监督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庭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的审理,把监督前置,并从庭审活动规范化,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运用科学化等方面,全方位地予以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建设提高督察实效。该院注重在廉政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多项措施,解决了以往“有制度不用”及“制度不管用”等顽疾,以确保三个到位:即廉政司法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易出现的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和苗头,立即进行警示谈话,进行击猛掌、泼冷水、敲警钟,防止小事酿成大祸。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