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晨星”行动,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分早晚两个时段蹲守在老赖住处,伺机出动,令老赖现行,狠狠打击了长期躲藏拒不履行的执行难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6年,原告任莉与被告李明在生意上有业务往来,2007年8月李明拖欠货款35970元,在经多次催要拒不偿还后,2008年3月任莉一纸诉状诉至鼓楼法院,2008年7月任莉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及时向李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但李明一直以没钱还账无法履行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执行人员通过调查,并没有发现李明及其妻子名下存款和房产,并且二人均无固定工作。当执行人员试图联系被执行人时,却发现李明已外逃躲避。两年间,虽然执行人员多次走访,但均无被执行人行踪,案件陷入僵局。近日,当执行人员再次来到李明住处走访时,从邻居处得知屋内晚上有人居住,掌握这一重大线索后,执行人员立即作出汇报,在争取院党组支持后,调集法警3人配合参与蹲守行动。
此后的一个星期内,执行人员利用下班时间于清晨和半晚时段连续在被执行人住处附近蹲守。6月2日凌晨,执行人员与法警再次驱车来到被执行人住处,分两组蹲守在前后两个出口。8点左右,敏锐的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家中窗户位置发生改变,据此判断被执行人在屋内,执行人员果断做出决定,要求一组人在楼下接应,另一组跟随上楼敲门。当执行人员亮明身份后,李明并未打开房门,双方一时陷入对峙,经过执行人员近半小时耐心说服,言明利害关系后,李明最终打开房门,并同意跟执行人员到法院解决问题。长期躲藏的“老赖”最终在执行人员不放弃的寻找下现出了“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