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多方努力,申请执行人河南省合力医药公司诉被执行人开封仁堂医药公司一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当天,执行法官就将第一笔执行款近两万元人民币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这起长达五年之久的执行疑难案件终于被成功攻克。
2006年4月,鼓楼法院对原告河南省合力医药公司诉开封仁堂医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十五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件于2006年6月4日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案件长期无法执结,导致该案引发信访。为攻克此案,我院成立了专案小组,宋岩副院长亲自包案,经过执行干警二十余次的寻找、释法,向被执行人晓之利害,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时开封仁堂医药公司向河南省合力医药公司主动支付了第一笔款项近两万元,并且同意接下来分批支付,如数还清。在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下,有效地消除了信访因素,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