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长期的不懈努力,在被执行人极不配合的情况下,该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于凌晨六时开始,只用了三个小时就将位于内环路东段一套自建房屋成功拆除,使该起疑难”骨头“案顺利得以执结,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强烈好评。
被告李国多年来长期占据原告王云房屋,一直不肯腾出,并在周围自建了瓦房、厨房和院墙。经王云多次劝说,李国仍不愿腾出房屋并将自建房拆除。无奈之下,王云一纸诉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国将房屋腾出,房前及周围自建瓦房、厨房及院墙一并拆除。立案执行后,经执行人员劝说,李国同意将房屋腾出,但却以周围所建房屋是自建的并发放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为由,不愿拆除。案件一时无法顺利执行,暂且搁置。随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发放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无效的判决书,使得案件重新得到转机。面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持续激化,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没有效果的情形下,鼓楼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自建房进行拆除。执行局杨局长多次带领干警反复查看拆除房屋,并结合案情制定了周详的拆除计划,由于部署周密,分工明确,执行现场各司其职、秩序井然,只用了三个小时就顺利拆除了自建房屋。该院执行局果断运用强制措施顺利执结这起疑难骨头案,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为当事人撑起了头顶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