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的一天早上8:30分,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前响起了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循声望去,原来是一位年迈的老人给民一庭陈志宽法官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
这是陈志宽法官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秦明已经是年近八旬的老汉,2012年初,老汉步行由东向西横过开封市一条最繁华的主干道中山路时,被第一被告牛强驾驶的轿车撞伤,第二被告邵伟实为肇事车辆车主,第三被告则是肇事车辆所投保险的公司。案件在审理过程当中,曾经是一波三折,法官几次邀请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的调解,将案件反复剖析开来,分析案情,释明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陈法官曾对几位被告人说:“老汉已经年近八十,遇到这样的灾祸,无论是对身体还是心理都会创伤,大家应该多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同时,陈法官也反复对老汉做说服工作,由于第一被告家庭困难,拿不出巨额补偿,第二被告虽为实际车主,赔偿时却是心有不甘,第三被告保险公司为了维护公司的权益,也不愿多进行赔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思考,共同努力,争取达到互利双赢的结果。就是这样,陈法官进行了五次调解,都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爱心换取当事人的真心,用真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冰霜,最终促使几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牛强在先前支付一万元的基础上,三方被告又共同支付秦老汉两万元人民币。
面对满意的调解结果,秦明老汉非常高兴,面对记者,他对我们动情的说:“为了这个案件,陈法官开过一次庭,主持过好几次调解,为了解案情,更是不知跑了多次回。”是啊,案件从互相推诿到理解让步,最终调解成功,当事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被陈法官优秀的职业操守,和对化解矛盾坚持的信念所感动了。
曾经有人问陈志宽,案件怎样办才能效果更好?是不是有什么秘诀?陈志宽谦虚地回答,其实只有两句话,一是“将心比心”,一是“两心合一”,‘将心比心’是说要把当事人当亲人,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位置换位思考,这样案件处理起来不被动,用爱心换取当事人的真心;‘两心合一’是指要有耐心和细心,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明确他们的想法和要求,细心考虑法律的适用问题,衡量各方利益以求公平与公正。”
“将心比心,两心合一”,这就是陈志宽法官总结出来的办案至理明言,而且,他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