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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瑞兽冒充文物 从中牟利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09-11-02 09:03:14


  玻璃制品竟然假冒文物,最终被识破受到惩治。9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栗胜光犯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退出赃款3000元,发还被害人,作案工具玻璃制瑞兽摆件三件(一大二小)予以没收。

  2009年4月22日上午,被告人栗胜光在开封市内环路早市将玻璃制瑞兽摆件三件(一大二小)假冒出土古董卖给被害人马义,栗胜光与马义夫妻二人一起到中国建设银行开封寺后街支行,马义在银行取款人民币3000元后交给栗胜光。2009年4月28日马义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栗胜光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栗胜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产人民币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栗胜光诈骗犯罪数额为20000元,证据不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诈骗犯罪数额为20000元,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亲属代其退出的3000元赃款,应发还被害人。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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