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以来,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迎接党的十八的顺利召开。鼓楼法院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在办理各类案件尤其是涉及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案件中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办案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农民兄弟切身利益、人员众多、矛盾突出,如不及时化解,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访。2012年8月10日鼓楼法院副院长裴四海亲自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化解3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排除了群体性信访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4月底,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南柴屯村委会三组80余名村民因欲提高承包费分别与现承包人刘某、李某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而承包人刘某、李某认为,三组村民围堵厂区大门,严重影响两个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组村民各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开庭当日,双方情绪异常激烈,互不相让,南柴屯村委会三组80余名村民扬言如此案不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他们将集体上访。法院在多次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全面掌握了案情,分别向双方讲明原协议承包期限较长,未约定承包费增加幅度,村民主张调整,符合情理,但村民也应给企业创造良好地生产环境,避免企业不当损失。如双方长期争执,双方受损。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使3起案件调解解决。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维权案件也逐年增多。因房屋开发公司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人石某等5人分别将大成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因双方协议未对此项做出明确约定,双方对开发商应否承担违约金及如何承担分歧较大。案件办理初期,原告石某5人分别向区、市两级法院有关领导多次反映,要求法院支持其诉求,并强烈要求法院尽快裁判。2012年8月11日,副院长裴四海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受法官真诚工作态度所感动,积极配合,主动放弃部分请求,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使5起合同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