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的现场监督下,成功执结一起重大疑难案件,鼓楼法院打响了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第一“枪”。该院将以此案为突破点,进一步集中执行一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赖账户”,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这将对“老赖”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有效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0年,鼓楼区法院受理了原告李娟诉被告张新明、张立强、刘翠、齐丽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四被告从某厂家属院的一间房屋腾出,并交于原告。后该案历经开封中院、省高级法院二审、再审程序。2012年6月,省高级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四被告的再审申请。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李娟向鼓楼区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的年龄较大,与申请人的矛盾积怨较深,执行难度很大。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多次苦口婆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先后30多次到张新明家中拉家常,引导其说出困难以便帮助解决,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腾房。2013年3月,鼓楼区法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协助做工作,最终进展缓慢。
5月7日,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启动仪式后,鼓楼区法院党组研究认为,不管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排除万难,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让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5月9日,鼓楼法院在市中院、区政法委的支持下,在区公安等部门大力配合下,出动40余名干警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入户悉心劝导,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但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已经生效,应当依法履行。刚开始被执行人老两口情绪激动,法院突出“人性化执行”,宋岩副院长带领执行干警一直进行言语安抚,执行局长杨中阁见刘翠老太太情绪激动,俯身劝慰老人珍重身体,并拿给她矿泉水,促使她冷静下来,最后被执行人非常配合地签了字。执行过程历经两个半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房屋内所有物品腾出,并在附近进行了妥善安置。
鼓楼法院顺利执结此案,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彰显了法院公开、严格、文明执法,为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创造了一个好开端,取得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