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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买车落户妻子名下 企图躲避难逃法官“慧眼”

  发布时间:2013-07-31 16:46:24


  有钱买新车,却声称无力履行法院判决,拒不还款,当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老赖”购买的新车进行扣押时,他无奈地说:“千方百计总想逃避执行,却没有料到这么快就被法院干警识破并查获。”被执行人明白再也无法躲避,只有主动将剩余两万余元欠款立即交至法院。

  原告李永是杞县一农民,2011年在包工头张涛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张涛拖欠李永25690元的货款不予支付,原告将被告起诉至鼓楼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分两次支付货款。调解书下达后,被告却一直未支付货款,2012年10月,原告李永申请鼓楼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闫景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家庭困难无支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后张涛干脆到外地打工,致使执行干警无法找到其本人。执行干警遂转变思路,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妻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妻子在给付3000元货款后,再无还款。

2013年5月,闫景伦在赴车管所排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张涛妻子王霞名下新近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发现该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查找该车下落,在多方协助下,2013年7月21日成功将该车查获。随即,执行干警闫景伦将被执行人张涛强制带往法院接受询问。经询问,被执行人张涛承认该车是他个人购买,落户到其妻子名下,目的就是想逃避执行。面对法律的权威,法官的义正言辞,张涛觉得羞悔难当,立即通知妻子把剩余两万多元钱款全部交至法院。当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时已经是深夜11点多钟了,闫景伦拿着被执行人交来的钱款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心里想:虽然今天是周日,为了这起案件加了一天班,但明天一上班就能通知李永到法院领款了,相信他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高兴的。这,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干警,心里装着当事人的利益,自己加班加点,苦点累点都觉得是值得的!(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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