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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盗窃电动车归家 得意时两公里外被抓

  发布时间:2010-01-25 09:25:36


一女贼骑着偷来的电动车正暗自得意时,不料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12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建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9年8月25日晚,被告人李建华在开封市永和小区门口盗窃被害人王建白色电动自行车一辆,自西向东骑到一洗浴中心门口时被巡逻民警抓获。经价格认定,该电动车价值15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建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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