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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兄弟到鼓楼法院领取执行工资款喜上眉梢

  发布时间:2013-12-11 15:12:46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亦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毫不气馁,多方查寻,在外躲债两年多的老赖刚刚出现在开封,就被执行干警发现并控制,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主动将拖欠45名农民工工资的两万多元尾款全部付清。12月11日,当民工代表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时,激动地说:“现在社会和法律越来越重视我们农民的权益,所以我们干起活来就更安心、更舒心,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相信社会环境会越来越好,给我们农民工创造更宽裕的环境,让我们大展拳脚,为建设新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

  2009年8月,原告姚梅等45名农民工在开封市东京大道工程施工处受被告任峰雇佣干活,2010年6月,施工完毕后,被告仍欠45名原告工资57921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2011年5月姚梅等45名原告将被告任峰诉至鼓楼法院。任峰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该案缺席审理,判决任峰支付45名原告工资共计57921元。

   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院党组和执行局均给予了高度重视,立案当日,执行干警就到任峰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2011月11月,执行人员发现任峰的一项劳务工程款在郑州一家公司里未被取走,即立即驱车赶往郑州,调查发现任峰确实有一笔工程劳务款未领取。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该笔款项,但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面对工程款随时被领取的局面,执行干警连夜制作好法律文书,并向郑州相关主管单位寻求帮助,请求其协调做下属单位的工作,协助执行该款项。慑于法律的权威,最终三万余元被成功划拨至法院,鼓楼法院立即将该款如数发给了原告。

  成功执结第一笔款项后,剩余尾款尚有两万余元未执行到位,而此时被执行人已不在家居住,下落不明。鼓楼法院的执行干警闫景伦毫不松懈,利用节假日和深夜,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在任家附近进行蹲守,未发现踪迹。直到2013年11月,案件出现转机,有人发现任峰出现在开封一工地上,执行干警闫景伦立即找到任峰并将其控制带回法院询问。任峰表示一直没有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是因为其它承包商也欠着他的工程款未付。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向任峰说明了当前的执行大环境,面临即将到来的春节,农民工多麽希望能拿着工资回家和父母亲人团聚,而不发工资让他们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采取躲避的方式是逃脱不了责任的,作为承包工程的领头人,更应该把诚信放在第一位,拖欠农民兄弟的工资不给,于法于情都是行不通的。最终在执行干警地说服下,任峰将所欠农民工资余款全部筹齐交到法院。至此,这起涉及45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被圆满执结。

    12月1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成功执结的两万余元工资款,一分不少的交至农民工兄弟的手中,民工代表感激的说道:“鼓楼法院的法官没有喝过我们一口水,没有抽我们一根烟,是公正廉洁的好法官,是我们农民兄弟真正的贴心人”。(涉及当事人系化名)

(图为农民工接过钱款,拍手致谢、喜笑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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