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台了《鼓楼区人民法院初信初访工作制度》,力求把好涉诉信访的第一道关口,把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信访人稳控在基层,切实预防和减少重信重访。
在日常工作中,鼓楼法院在信访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来抓,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注重实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新路子,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
该制度主要从实际出发,着重规范了对初信初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对信访案件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解决;实事求是,依法纠错;讲求效率;解决信访问题与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原则,实行主办责任制,接待、交办、反馈、上报、督办专人负责管理;对转办的初信初访件,下发《初信初访交办单》,明确调查处理的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对不能按期办结的初访案件,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对复杂、疑难案件,通过信访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做到步步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有效处理好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