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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名人”能力通天 诈骗领刑后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0-03-26 11:07:39


     仅是北京一公司法人代表,却自称为央视栏目制片人,打着“名人”的幌子骗人钱财。3月1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岳伟新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09年7月份,被告人岳伟新自称是中央电视台《信用与法》栏目筹备组制片人,以有能力找有关领导帮忙摆平被害人卢艳父亲的经济问题为由,先后两次诈骗卢艳共计二十三万元。同月,被告人岳伟新通过韩建介绍,以能帮忙给被害人赵乐儿子介绍上大学为由,诈骗赵乐十万元。后经赵乐催要,岳伟新退给赵乐一万五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岳伟新假冒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身份,以能帮他人解决问题和办理上大学为名,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同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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