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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4-08-23 14:23:03


  【问】我在微信的“朋友圈”发现有港澳代购,于是在上面购买了几款产品,其发布的商品照片与官网上的完全一致,但是我收到的商品实物和照片严重不符,经鉴定,我购买到的商品是假货,请问我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货?                           

  【答】微信“朋友圈”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因此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而只能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退货,但是,在民事诉讼中你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核实卖家的身份信息,提供与卖家的聊天记录和银行汇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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