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该院首次引入人民观审团机制,邀请五名观审团成员参与了案件旁听审理。
原告张某诉周某某、人寿财险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较为复杂且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鼓楼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卷宗材料和调查了解,决定适用人民观审团制度。
庭审开始前,审判长向人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分发了起诉书。人民观审团认真聆听庭审全过程并仔细阅读与案件相关的资料,不时做下记录。庭审结束后,人民观审团成员独立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向合议庭提交了观审意见。合议庭表示将在充分听取人民观审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全案情况依法判决。案件将择日宣判,同时会及时告知人民观审团成员裁判结果。
参加观审的人民观审团成员一致表示,组织人民观审团观审法院审理案件,是民主司法、民意沟通的良好机制,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措施,希望法院让更多的案件采取这种形式进行审理。同时观审团成员对鼓楼法院庭审程序规范、驾驭庭审能力、司法礼仪等方面良好的表现予以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鼓楼法院此次人民陪审团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了司法监督,增强了案件透明度,同时也为提高案件庭审及裁判质量,全面推进人民观审团的试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五名人民观审团成员认真观看法院案件庭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