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邢某(女)在一牌场打牌十打九输,一连输了好几万元,就怀疑老板在麻将机内设有猫腻,遂邀朋友高某一探究竟,后果真发现机器暗藏机关,于是邢某和高某要求牌场老板掏五万元了结,不料想,邢、高二人索要钱财的行为,使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二人迟迟未想明白,牌场老板有错在先,自己怎么却稀里糊涂成了被告。8月25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邢某、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均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害人王某在开封市鼓楼区内环南路一家饭店二楼设置牌场,被告人邢某曾在此和王某打牌输了钱。2013年10月31日,被告人邢某、高某在饭店内,以王某打牌作弊为由,以威胁、殴打的方式敲诈勒索其50000元。2014年3月28日,邢某退还王某50000元,王某对邢某、高某表示谅解,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高某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害人设牌场并参与赌博,有一定过错,被告人邢某、高某当庭自愿认罪,退赔全部敲诈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高某的辩护人称高某属于犯罪未遂的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