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日前,鼓楼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深入敬老院,为一位84岁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服务,法官顺利为老人办理了执行立案手续,老人感动的热泪盈眶,口中一直喃喃地称赞:“真是贴心的好法官啊!”
曹英是一位84岁高龄的老人,生有一儿李献一女李荣,老人年迈且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长年住在敬老院,日常生活除依靠敬老院帮工之外,均由女儿照顾,其子长年对其不管不问,丝毫未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2014年元月,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诉至鼓楼法院,并将女儿列为共同被告人,要求两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各自支付医疗费用9500元。同年2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其子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李荣(女儿)、李献(儿子)每人每月各支付赡养费500元,另两人分别支付曹英医疗费7986.18元。
民事判决生效后,儿子李献未按判决书规定履行法律义务。老人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行动不便,不能亲自至法院办理立案手续。鼓楼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带着立案相关材料到老人所居住的敬老院,为其办理执行立案手续,相信老人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赡养费应该指日可待。
鼓楼法院的法官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民司法的真正含义,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图为法官到敬老院为曹英老人办理执行立案手续)。